平等监督机构规定,女性专用工作可能会排除跨性别女性

博主:adminadmin 2024-12-01 42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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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等监督机构裁定,公司可以合法地阻止跨性别女性从事只适合女性的工作。

  平等与人权委员会(EHRC)表示,如果雇主想招聘一份女性专用的工作,那就只能是指生理上的女性或获得性别认可证书的女性。

  因此,将“妇女”的定义扩大到自我认同为妇女的男子是歧视性的。

  EHRC主席Baroness Falkner警告说,她的监督机构将对违反指导方针的雇主采取行动。

  “作为英国的平等监管机构,我们有责任促进和维护英国的平等法,”她说。“那些发布招聘广告的人必须熟悉平等法规定的义务。他们可以相信,我们最新的指导将帮助他们遵守法律。

  “雇主也应该意识到,EHRC将采取行动维护《平等法》。如果我们意识到附表9条款可能被误用,我们将继续逐个评估并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

  这项指导方针受到了女权运动人士的欢迎,其中包括“女性公平竞争”组织的负责人尼克·威廉姆斯。他说:“我们欢迎这项新的指导方针,它清楚地表明,自我认同为女性的男性不是女性,不应该被当作女性招募。”

  “我们一直在举报一些流氓雇主,他们滥用法律,招聘‘自我认同的女性’来填补女性专属的职位。

  “这意味着男性从事女性专属的工作。这对申请的女性和那些出于隐私、尊严和安全考虑而依赖女性担任该职位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新指南更新了之前关于发布或发布女性专属工作广告的建议。

  法律允许女性担任的工作包括强奸幸存者避难所或家庭暴力旅馆的职位。

  歧视性广告是指将工作、商品、服务或设施限制给具有2010年《平等法》所保护特征的人的广告。除非在《平等法》特别允许这种限制的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这种限制是非法的。

  根据《2010年平等法案》附表9的规定,更新后的指南对“职业要求”提供了更明确的规定,如果职位需要,雇主可以要求求职者或雇员具有特定的受保护特征。

  EHRC表示,它发现有证据表明,一些雇主错误地应用了职业要求例外,尤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受保护的特征是“性别”。

  更新后的指南明确指出,当职业要求与“性别”相关时,法律称这是指一个人在出生证明或性别认可证书上记录的合法性别。

  女性权利慈善机构“性问题”的首席执行官玛雅·福斯特说:“我们欢迎EHRC姗姗来迟的指导,它规定了自我认同不是法律。

  多年来,女权运动人士一直在向EHRC抱怨,一些仅限女性的工作和服务广告称,他们将接受认同为女性的男性。

  “雇主只有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才能将一项服务或一份工作限制给女性,而男性试图获得这些服务是不合适的,无论他们穿着如何,或者他们是否有一张证明自己是女性的纸。”

  Maya Forstater

  然而,令威廉姆斯女士失望的是,该指导方针允许持有性别认可证书的人申请女性工作。

  她说:“这凸显了一项法律的荒谬之处,即仅仅因为男性获得了证书,女性就会放弃对隐私或安全的需求。”

  “新工党政府想让男性更容易获得这些证书。这就是为什么斯塔默必须听从呼吁,澄清性别在《平等法案》中指的是生理性别。

  “否则,当你下次要求一个女人为你做私密检查时,你可能会得到一个有证书的男人来做。”

The End

发布于:2024-12-0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爱空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